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(shè)兵團財務局:
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
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。
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